问题 | 到期不还起诉地址送达不到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止付债务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踪不明,或经多方尝试仍未能成功派发法律文书,则可采用公告送达之形式。
公告送达乃是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从而实现送达目的。 公告应在特定媒体上刊登,同时在案件卷宗内详细记录公告缘由及过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历经三十个自然日,即可视为已完成送达。 换言之,若在此期间债务人未现身并提出异议,法院便会依据公告所载事项展开审理与裁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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