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岂能躲过法律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业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他理应受到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则另一方立即可向该院申请执行。
这一规定表明,若自然人或法人存在欠债不还的行为,债权人便可依据相关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法院亦会采取相应措施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其还款责任。 因此,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规避债务的行为都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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