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起诉欠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我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前提:
首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亦即被认可为合法债权人的身份; 其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诉讼材料里,必须包括明确的被告方信息; 再次,原告所需向法庭表述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相关事实和依据,也必须全面而详尽; 最后,此种法律行动需符合国家对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并应由特定的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来进行裁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实践过程中,当债权人手头握有债务人方面开具的借据、欠条或是其他形式的债务凭单,以证明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若发现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准时向债权人支付债务时,此时,有资格的债权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一旦出现债务人提出异议,例如称债务已得到完全的清偿或是主张根本没有建立起债务关系等,这时,债权人则需准备相应的证据来反驳对方的上述观点。 总而言之,只要能让债权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身与其债务人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又证实了债务人未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要求对方归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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