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要多久才能要回来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申请期间通常为二年。
这就意味着,若依照相关法律文书约定的还款日期,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其还款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自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二年内提出执行申请。 倘若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方式,那么申请执行期间将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同样为期二年。 然而,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限进行明确规定,那么申请执行期间便会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为期二年。 因此,在面临欠款未还的情况时,债权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期间内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但需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期间的计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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