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诉讼时效期如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请求人民法院以民事途径保护权益的行为,其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算定方式是以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进行计算。 因此,若权利人持有欠条,且在欠条所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权利人明确了解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诉讼时效便应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总计三年时间。 如若超过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权利人将失去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欠款的法定权利,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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