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事借钱各种借口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同僚因借款未归还而引发纷争,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被告方清偿债务。
倘若被告方拒绝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方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实施强制执行,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强制性追回与变卖,从而达到回收债权的目的。 然而在实践过程当中,原告必须搜集并且备齐相关证据,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证明人证词等等,以此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以及被告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归还欠款的事实。 随后,原告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式启动法律程序。 若原告在撰写诉状时确实遇到困难,也可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内容记录在案。 若经法院裁决后判定被告需归还所欠款项,但被告仍拒不履行,原告便可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法院将会采取相应措施对被告的财产进行强制性追回与变卖,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