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判断欠条是否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这要看欠条中明确标注的还款日期或者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同时也要考虑到债权人是在什么时候得知或者应该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如果欠条中的还款日期或者约定的还款期限在过去的三年之内,并且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这个欠条很可能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效。 然而,如果债权人在这三年内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或者存在其他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就有可能被重新计算或者予以延长。 如果欠条中的还款日期或者约定的还款期限在过去的二十年之内,并且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该欠条提供司法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