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春节了借钱还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春节过后借款方仍旧未能依照法律文书约定的还款日期进行债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经过两年的时间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并提起执行程序。
倘若法律文书对债务的偿还方式已经做出明确分期规定,则该项申请执行的期限将自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两年。 但若法律文书没有对债务履行期间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债权人便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同样享有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同时需提供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能够依据这些证据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从而实现债务的清偿。 然而,若债务人对此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就必须要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实存在,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若债权人未能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及时行使申请执行的权利,或者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那么其申请执行的权利很可能会被剥夺。 因此,债权人务必在法定期间内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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