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我的人钱都不还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或货款,阁下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申请必须于执行时效内提出,时效自法律文书确定应予履行之最末日期次日起算; 若法律文书并无明确规定最后履行期限,则自该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如在上述期限内,阁下尚未提起强制执行请求,则恐将因时效问题导致执行资格失效。 因此,阁下务必在此法律规定期间内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妥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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