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急着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书中约定的方式及时间如约履行债务,则出借人有权在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足足两年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倘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债务需分期履行,那么出借人便可在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出借人同样拥有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权利。 为了确保在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内能够尽快收回借款,出借人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务必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件,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催收通知书等等; 其次,向借款人发送正式的催收通知书,明确告知对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全部债务; 再次,若借款人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借款人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最后,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在判决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若出借人期望在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内尽可能地缩短收回借款所需的时间,建议尽早启动法律程序,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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