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是这个人借了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遭遇到他人拖欠借款未予偿还之困境,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您有权进一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依据契约内容请求欠款人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若借款期限尚未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无法准确判断时,您有权向欠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欠款人未能依照约定时间如数归还借款,则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中,您可先行尝试与欠款人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对方严格遵守约定还款。 若欠款人仍坚持拒绝还款,您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裁定欠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等关键证据,用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 若欠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拖延还款,法院极有可能作出判决,要求欠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可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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