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有借条官司还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存在书面借款协议时,还款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诉诸法律途径,即由债权人通过起诉来追偿其欠款。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债务责任,债权人可根据借贷文件等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期待法院能判定并命令借款人归还所拖欠的债务。 一旦法院对此作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那么借款人就应该严格遵循判决书中的条款,按时足额地支付欠款。 若借款人再次违反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倘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所在地位于异地,债权人亦可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 接受委托的法院在收到委托函件之后,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执行程序,不得无故拖延。 执行工作完成后,应尽快将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给委托法院; 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执行任务,也需将执行进展情况告知委托法院。 若受托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展开执行工作,委托法院则有权请求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其发出执行指令。 因此,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依据书面借款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若在执行过程中,借款人仍然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采取更为严厉的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借款人的财产等,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