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的钱借了就不还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偿还借款,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在法律文件中所明确规定的履行期间结束之后的整整两年之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当法律文件中对还款义务进行了分期履行时,出借人必须在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后的两年内提出执行申请。 若是法律文件并未就履行期间做出明确规定,出借人则需在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的两年时间内启动执行程序。 倘若在此期间内出借人均未提出执行申请的话,他们有可能因为错过了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限而无法行使强制执行权。 因此,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积极展开法律行动以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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