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姐姐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珠海地区的某位姐姐(假设被认定为被告)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给他人(也就是原告,这里意指债权人),那么作为原告方是有权向位于被告实际所处位置的所在地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的。
不过,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长期生活、工作的地方并不完全吻合,在此情况下,原告则可依据被告的常驻地址,选择在其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原告的您,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书,并严格按照被告的数目准备副本。 倘若手头写作起诉书确实存在困难,您也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法院负责记录相关内容,并将此信息传达给对方当事人。 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若法院认为适宜采用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将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 综合以上所有因素,原告可以根据被告的实际住所地或者其长期居住地,选择合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通过提交书面的起诉书还是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都需要在法院的调解下寻求解决借款未能按时归还的问题。 如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法展开审理工作,并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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