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应该在哪里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追索债务欠款的诉讼事宜,应当首先向被告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然而若被告的居所与日常生活工作地并不统一,诉讼的起始点则可转移至该当事人长期生活工作之地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倘若有法人或者其他合法团体作为被告方出现,在此情况下,提起诉讼的地点便应移至该被告以其主要办公室所在地为基础的人民法院。 若是涉及多个被告的纠纷案件,同时各被告的居所地或常驻地分别位于不同的地方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地方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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