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8000元能否起诉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涉及到向他人借款且未偿还的金额达到8000元时,作为债权人便可依据相关法规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任何试图发起诉讼的行为都需遵循如下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所要处理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企业或组织; 其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再次,要求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及存在事实与理由; 最后,此种诉讼请求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由相应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此外,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规规定,人民法院应确保当事人按照法律规范应享有的起诉权。 对满足上述第一百一十九条所有要求之起诉请求,法院必须予以接纳。 对于符合起诉所需条件的案件,需于收到后七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若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应在七日后作出裁决书,以显示不予受理的决定。 对于裁决结果不服的原告,有权向上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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