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几千块钱不还警察处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人欠几千块钱不还的,如果债权人到公安机关报警,警察会处理,但是只会进行调解,因为这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
如果最终调解不成,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该纠纷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不还款,法院还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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