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但是没有写欠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别人欠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应该写一份好的起诉书,如果真的很难写,可以口头起诉,然后应该把证据和起诉书带到法庭,并支付诉讼费用,经法院审查后,法院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案件将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当事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讯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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