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出庭就可以胜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如果被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确已还款,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借贷关系依然成立的责任,也就是说,原告要举证证明,被告还款并不是偿还所起诉的该笔借款;或者举证证明被告根本没有还过款;或者举证证明被告还款远远不够本息金额,等等。
第二,如果被告仅抗辩主张其已经还款,但又提供不出其他证据证明,被告的主张因为缺乏证据证明,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被告尚未还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一条
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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