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了一方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共同贷款后离婚,其中一方出现不还款的情况时,未还款的那一方必须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
就银行等贷款机构而言,它们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去追讨欠款。 从法律层面来深入剖析,共同贷款这一行为就表明了双方对于债务有着共同偿还的义务。 即便在离婚时双方约定了由某一方来承担全部债务,但这种约定是无法对抗外部的债权人的。 一旦债权人察觉到欠款未还的情况,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或者仅仅是不还款的那一方去履行还款的义务。 在执行的阶段,法院有着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如果不还款方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旦被列入此名单,将会对其信用记录产生严重的影响,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在此,特别建议未还款的那一方要尽快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 这样做既能避免因为长期不还款而引发更多的法律纠纷,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自身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共同向银行贷款,后二人离婚,小朱出现不还款情况,银行向小朱、小李追讨欠款,小李认为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小朱承担,自己不应还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共同贷款,表明双方对债务有共同偿还义务,离婚时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银行有权向任何一方追讨欠款。 2、若债权人起诉,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保障权益,若小朱恶意逃避,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生活。 3、小朱应尽快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避免法律纠纷和自身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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