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配偶如何保住婚前房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出现欠债情况时,配偶若想保住婚前房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务必明确该债务的性质,也就是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倘若此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销, 其二,从房产登记的角度来看,要是婚前房产仅仅登记在配偶的一方名下,并且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通常就可以认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 如此一来,一般情况下它不会因为另一方的债务问题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其三,倘若债务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可以积极地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沟通。 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协商证据,如沟通记录、书面协议等。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然后采取相应的合适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住婚前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外欠债。小李想保住自己的婚前房产,争议点在于小朱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房产能否因小朱债务被执行,若为共同债务能否协商保住房产。小朱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小李也尝试与债权人协商。 案情分析: 1、小朱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生产经营活动且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无需担责,房产不会因小朱债务受影响。 2、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且能证为婚前财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通常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3、若为共同债务,小李与债权人协商提供其他财产担保替代执行婚前房产,保留协商证据,有可能保住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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