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对方借钱我用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这个阶段,对于对方所借的款项是否需要你来承担,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比如用于购买家庭共同使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借的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需要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 因为这些借款是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你作为家庭的一员,就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借款明确是用于对方的个人事务,并且你对此并不知晓,也没有参与其中,同时这些借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一般来说,你是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能仅凭主观猜测,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借款合同、借款的用途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断。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这个问题很可能会成为争议的焦点,所以你应该积极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与小李离婚,争议点在于小李在婚姻期间所借款项小朱是否需承担。小李有部分借款,用途说法不一,有的可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有的或为小李个人事务,双方对此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共用家具、电器,或用于共同经营生意,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款,小朱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是为家庭整体利益或共同意愿产生的借款。 2、若借款明确用于小李个人事务,小朱不知情且未参与,也未用于共同生活,一般小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判断需依据具体证据综合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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