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股东的债务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债务是股东为了自身的个人经营活动而产生,并且这些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时,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股东的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又或者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这种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以个人名义为家庭购置了价值较高的资产,所背负的债务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股东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定。 不能一概而论地将股东债务简单地归为或不归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债务的产生原因、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行为等,以确保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认定准确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了一定债务。小胡作为小朱的配偶,认为该债务不应算夫妻共同债务,争议点在于此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小朱称部分借款用于家庭购置房产,小胡则表示并不知情。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债务是单纯为其个人经营活动产生,且无证据表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生产经营,按照规定,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能证实小朱借款用于购置家庭房产等,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夫妻双方有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