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可以一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情况下共同债务需由双方一同承担。
这是基于公平原则,毕竟这些债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然而,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权人也表示同意,那么其中一方是可以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债务。 在离婚这个环节,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清偿。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这时就需要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财产的状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说,夫妻一起购买了一套房产,向银行贷款,这贷款就属于共同债务。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商量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 倘若银行同意这种安排,并且该方也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那么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具备效力的。 但要是债权人不同意这个约定,那么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笔共同债务,是之前购房时向银行的贷款。小朱想让小李承担全部债务,小李同意,但银行表示不同意这种安排。小朱认为既然他们双方已达成一致,银行不应干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正常需双方共同承担,在双方达成一致且债权人同意时可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2、本案中银行作为债权人不同意小朱和小李的安排,根据法律规定,银行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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