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欠的债务婚后买了房子会被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所负的债务,通常来讲是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
当婚后用这类债务去购置房屋时,倘若该房屋仅仅是登记在债务人一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拿去执行的。 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来进行清偿。 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能够确切地证明是仅用一方的财产来购买的,那么就与另一方的财产没有关系,自然不会涉及到另一方的权益。 但要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屋中属于债务人的那一部分份额。 所以,在实际情况中,要确切地判断婚前债务所购置的房屋是否会被执行,就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登记情况以及债务的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债务为婚前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能主张执行该房屋;但如果房屋仅登记在债务人一方名下,且能证明是婚前个人债务购买,通常就不会被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所负债务,婚后用该债务购置房屋且登记于自己名下。小胡为小朱的债权人,要求法院执行该房屋偿债。小朱认为这是婚前个人债务购置且仅登记在自己名下不应被执行。小胡则觉得这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应该可以执行。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朱的婚前债务为个人债务,正常应由其个人财产清偿。 2、此房屋仅登记在小朱名下,若无其他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被用于执行小朱的婚前个人债务。小胡若想执行该房屋,需证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其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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