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帮老婆还债离婚要得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这债务是在婚后夫妻共同形成的,并且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亦或是用于共同的经营等方面,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即便由其中一方承担还款的责任,但在夫妻两人的内部关系里,仍然需要共同来分担这部分债务。
比如说,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一起经营生意所欠下的债务等情况,都属于这种范畴。 要是这债务能够明确地被认定为是老婆个人的债务,并且有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是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同时也不能要求老婆返还已经偿还的那部分债务。 比如老婆在婚前就已经有了的债务,或者是在婚后用于个人消费且与家庭无关的债务等。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关于债务的性质、用途等相关的证据,才能够确定债务的归属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还是属于个人的。 如果无法清晰地分辨出这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判定为是共同债务。 例如,对于一些比较模糊的债务,就需要通过详细的证据来进行界定。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债务实际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断,看在婚后帮助老婆偿还债务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是否能够要回已经偿还的部分。 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小李有一笔债务。小朱帮忙偿还了部分。离婚时,小朱认为这是小李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且已偿还部分应返还。小李称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双方就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债务是小李婚前的或婚后个人消费且与家庭无关的债务,那么小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且已偿还部分可要求返还。 2、若小李能证明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即使小朱偿还了,在夫妻内部关系上仍需共同分担,小朱不能要求返还已偿还部分。 3、在无法清晰分辨债务性质时,倾向于判定为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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