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没还完可以公证给妻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贷尚未还清的这种情形之下,通常是能够办理公证从而将房产的份额赠与给妻子的。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此公证行为仅仅是使得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了变更,也就是说银行与妻子之间构建起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然而丈夫依旧需要持续承担剩余的房贷还款责任。 与此同时,那些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去办理过户手续的。 只有等到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可以去办理相关的过户事宜。 倘若在此之后,丈夫没有能够履行还款的义务,那么银行依然拥有向丈夫追讨欠款的权利。 另外,在进行公证的过程当中,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公证机构的要求,并且要提前准备好诸如相关的房产证明、贷款合同等一系列的材料。 总而言之,当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时候,如果要将房产公证给妻子,这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情,一定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在后续的过程中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各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房贷未还清时,欲将房产份额公证赠与妻子小丽。公证后银行与小丽形成新债权债务关系,小朱仍需还剩余房贷,且未还清贷款不能过户。后小朱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其追讨欠款,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证行为虽变更债权债务关系,但小朱还款责任未免除,银行有权追讨其欠款,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 2、未还清贷款不能过户是为保障银行权益,防止房产在有债务情况下随意转移,避免银行面临风险。 3、公证需符合规定并准备材料,否则可能导致公证无效,引发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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