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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欠债离婚了妻子还要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丈夫个人所负的债务,其应当自己承担,在夫妻离婚之后,妻子没有义务去偿还。
然而,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那么妻子就需要一同承担。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债务,像是购置房产的贷款以及家庭日常的消费等。
要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就在于看这债务的用途究竟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等方面。
如果能够证实这债务并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就可以向债权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从而拒绝承担还款的责任。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该进行协商,明确各自需要承担的份额。
要是协商不出来,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以及用途,来准确地确定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姻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后来两人离婚,债权人要求小李偿还债务。小李认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她不知晓且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小朱称是为家庭经营,但拿不出证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此债务如小李所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无偿还义务。
2、小朱称用于家庭经营却无证据,难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可以拒绝承担,若债权人起诉,法院应根据债务用途等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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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3: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