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属于我他欠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享有房屋所有权,然而对方在婚姻持续期内所负之债款,系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生,那么此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届时您可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如若能够证实该笔债务实属对方个人行为所致,例如因对方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行为所引发,亦或是在您全然不知晓且未将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产生,那么您便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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