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界定债务是否用于夫妻之间协同运营时,往往需要从以下重要方面进行分析:
对应债务是否真正投放于夫妇俩共同从事的商业营运环节中; 执行经营活动的决策与参与过程是不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完成; 以及所获得的经营收益是否专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开销等。 若该笔债务能显著推动夫妻共同经营业务的进步,提升家庭整体的经济效益,且夫妻双方均对这一借贷行为有所了解并默许,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类债务将被视为用于夫妻共同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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