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可否对抗债权人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上并不会影响到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若涉及到的债务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那么即便是在成功完成离婚手续并进行了财产分割之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起偿还这部分债务的责任。 然而,倘若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商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性质的,或者夫妇二人曾经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过归属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晓这个协议内容的话,那么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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