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另一方不知情人跑路了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特殊情境之下,未获悉实情的一方必须首先辨识并确认该笔债务是否符合法律定义上的夫妻共同债务标准。
若此笔债务并非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则有可能被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未获悉实情的另一方无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针对这类情形,未获悉实情的一方可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例如证实自身对该笔债务毫不知情、该笔债务的实际用途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等等。 同时,也可向法院提出申诉,主张该笔债务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