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欠债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某一方持有债务的情况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应如何处理须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若该笔债务已被确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共有的房地产有可能需要用来清偿此项债务。 然而若是仅仅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夫妻双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表明此项债务并未被应用于夫妇共同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没有基于夫妇二人的共同意愿表达,那么在处理该栋财产时,通常会首先将非负债方的产权比例分离出来,仅用负债方的权益部分来抵消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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