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的认定2025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合同或在撤销时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任何一方单独名义为日常家庭生活提供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了超过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则可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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