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过程中,关于夫妻的个人负债问题,应当由对应的欠债主体自行负担,其配偶并无须对此负责进行偿还责任。
在某个具体时间段内,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财务负担大于家庭常规生活所需水平时,此类债务通常并不被视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有债务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举例来说,如果某一方因为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或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或者是某一方在未得到另一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那些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产生的债务,这些都可以被归类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