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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处理好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我们会看到,个人债务一般都是由负债人自己负责偿还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债务,主要是指在结婚前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在婚后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但是这些债务并没有被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如果能够证明这些债务确实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还款义务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候债务的性质可能会变得比较模糊,难以进行明确的界定。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和考量债务的形成时间、用途以及双方是否有过相关的约定等等因素,以便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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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