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时如何界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承担的债务之明确界定须全面分析多种影响因素。
若此种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且主要用于支持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的决定,那么通常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一旦有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原则上应被视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此笔款项实际用于了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相互同意的决策。 举例来说,如夫妻一方因沉迷赌博而背负的债务,往往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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