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公婆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为夫妻共同签名或者有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认同的债务; 其次则是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为维持正常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对于孕妇在家公婆借款未偿还的情况,具体是否划归至上述两类债务,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若该笔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若该笔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亦无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那么这笔债务就很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实际用途及性质,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地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最终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若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能仅能向债务人本人寻求赔偿。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应尽可能地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借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等,以确保在法律程序中能够有效地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及其性质。 此外,债权人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如协商、调解甚至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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