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公公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涵盖了多种类型,其中包括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进行确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若婚前公公所借之款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既非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确认的债务,亦非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此项债务便不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在此情况下,若债权人欲追索该笔债务,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债权债务的一般性规定,向债务人提出主张。 若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债务人偿还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债务的真实存在,如借款合同、借据、转账凭证等,同时还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若债务人声称已偿还债务,则需提供相关的还款凭证。 若债务人确实负有还款义务,但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偿还,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然而,若债务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债务的风险。 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前公公所借之款并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提出主张,但仍可能面临无法追回债务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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