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婚姻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通常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发后明确表示同意的债务;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具体来说,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自身名义借入资金且这些资金被用于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类债务将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另一方也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借款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从原则上来讲,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项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首要任务便是要明确借款的性质,即确认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是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若非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实际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否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撑其主张,以便法院进行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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