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没用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贷款这一情况中,即便其中一方未曾使用这笔贷款,他依旧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在离婚之后,如果未使用贷款的那一方,在贷款合同里没有约定免责条款,那么他依然要对剩余的贷款本金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承担连带还款的义务。 银行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履行还款的义务,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需要代为偿还,之后再向未履行还款义务的那一方进行追偿。 3.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对该贷款的还款事宜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 比如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那么这一方在承担完还款责任之后,就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4.总而言之,离婚并不能免除共同贷款方的还款义务,具体的各方责任以及还款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和双方所约定的内容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共同向银行贷款。后来二人离婚,贷款合同未约定免责条款,小朱未使用该贷款,但银行要求双方共同还款。小朱认为自己没使用不应还款,小丽则认为按规定小朱需还款。他们在离婚协议中未对贷款还款作明确约定。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共同贷款时即便一方未使用贷款,在无免责条款下也要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小朱不能以未使用为由拒绝还款。 2、由于离婚协议未对贷款还款作明确约定,银行要求双方共同还款是合理的,小朱和小丽应共同履行还款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代偿后可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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