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前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婚前债务被视为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特别情况下,债权人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整个家庭的共同生活起居,那么就需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还款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夫妻其中一方以自己单独享有名称而承担的债务超出了正常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此部分不应该成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债权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该笔债务是用作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例外适用上述规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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