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合同约定之保证期间是否普遍具备效力,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一般而言,只要当事人之间合同的约定条款清晰明了,且不违反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应该尊重并执行合同中关于保证期间的具体安排。 然而,假如合同中的约定不够明确或者设置的保证期间极其短暂,那么我们可能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和处理。 总的来说,只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在合理且合法的范畴之内,它对于合同双方都将产生相应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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