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之下,抵押人或保证人的配偶一般并不直接承受连带责任。
除非存在确凿的证据证明抵押人或保证人的配偶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或者担保行为所产生的收益被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投资经营等方面。 然而,若抵押人或保证人的配偶对相关担保事宜毫不知情,并且并未从该行为中获取任何实质性的经济利益,那么在法律原则上,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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