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追偿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作为担保方履行了担保责任之后,对于其向前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而言,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被设定为三年。
这里所说的“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使得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整体失去其效力,并自中断之时起,将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常见的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担保方向前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明确要求; 其次是前债务人同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此外,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是引发诉讼时效中断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作为担保方需要特别关注和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书面形式的催告信函、前债务人的还款承诺书以及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文件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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