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追诉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具体情形应因案件性质不同而予以精确判断。
通常而言,若某项担保属于一般性的保证义务,那么,针对保证人提出诉讼的时效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始算,时效有效期仅为三年。 然而,倘若该担保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其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任何书面协议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或者是否符合上文所述的法律条款规定,只要债权人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明确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保证人都可依法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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