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没有担保期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权人和保证人间关于保证期间并未作出任何约定,抑或其约定显得模糊不清无法确定,则应以主债务履行期限为起算点推定六个月之期限作为保证期间。
倘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产生分歧且其约定模糊不清,此时保证期间应根据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需的宽限期结束之后来进行计算。 考虑到如若借钱时未另行约定担保期,便当严格遵循上述不成文规则的指引。 在此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来临后的六个月内履行相关债务义务,或者从宽限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六个月之内提出此项要求。 若在这段规定时间内,债务人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该等债务,则保证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然而,一旦超出了这个期限限制,债权人或许将失去对此保证人的赔偿诉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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