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的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款凭据中,若采用房产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则必须遵循法律相关程序办理房产抵押手续,方可获得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详细规定,凡涉及用房产作为抵押品的交易,皆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权须自正式办理登记之时起算。 在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约定的能够导致实现抵押权益的事实情况之下,债权人有权利对该处房产优先行使追索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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