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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担保人所应担负的责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在担保合同时,若双方有合同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所负有的责任即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对保证方式未作出任何明确约定或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形,则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来承担保证责任。而针对“哪些情况不宜作为担保人”这一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是被禁止成为担保人的:
(1)国家机关法人不得担任保证人;
(2)以公益事业为宗旨的非盈利性质的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例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均不得担任保证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同样不得担任担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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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