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典型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将公款擅自挪作个人用途,用于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各种活动; 其次,公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挪用人利用这笔款项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营活动; 最后,当挪用公款的金额存有一定规模且长期未能偿还时,也被视为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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